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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亲属移民申请(I-130)

 

 

  外籍亲属移民申请(I-130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是最普遍的基于家庭关系的移民申请。该申请主要针对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外籍亲属。

 

  此类亲属包括: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

 

  • 美国公民的配偶(Spouse)

  •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未满21周岁子女(Child)

  • 满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Parent)

 

  其他亲属

 

  • 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F1)

  • 美国永久居民(持绿卡者)的配偶以及未满21周岁的子女(F2A)

  • 美国永久居民(持绿卡者)的21周岁以上的单身子女(未婚、离异、丧偶等)及其非婚生子女(F2B)

  •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以及已婚子女的配偶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F3)

  •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以及兄弟姐妹的配偶和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F4)

 

  ​I-130申请的是移民签证,是移民申请程序的第一步。

 

  I-130申请递交后,受益人(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外籍亲属)将被视为拥有移民倾向,将无法申请留学生(F-1)或是旅游/商务/探亲类(B1/B2)签证。所以,递交申请时须慎重。
 

 

成功案例代表

 

四个月婚姻绿卡批准
  这对夫妇请我们帮妻子办婚姻绿卡。我们计划在六个月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六个月后妻子的合法身份就将到期。这位妻子一位非常优秀的国际学生。她是在德国出生的印度尼西亚公民。丈夫则是一个入了美国籍的华裔工程师。十二月十一日二零零七年我们为丈夫上交了I-130申请表格以及为妻子上交了I-485(调整身份申请)和I-765 (工卡)。妻子的工卡三月十七号就通过了。面谈以后她的案子就圆满结束了。二零零八年三月底她就拿到了绿卡。从申请到获得绿卡才不满四个月的时间!被虐待了的永久居民前妻得到美国的合法身份        这位印度来的客户来美是以V-1(永久居民配偶签证)。他的儿子和女儿是以V-2(永久居民子女签证)与她一同来的。她的丈夫开始虐待她以后她便无法继续跟他生活下去。这样她就找到了我们因为她与孩子的V-1/V-2签证二零零半年二月即将过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们帮她申请了I-360(被虐待的永久居民妻子单独申请)。这时,她的丈夫又劫持了他们的女儿。我们建议他跟儿童事务局(Office of Child Services)联系。后来,她与她的丈夫离婚了并获得了抚养子女的权利。移民局要求我们提供辅助资料,我们就不断地提供丈夫虐待她的证据和其他辅助材料。二零零七年八月她的I-360通过了。但即便如此移民局说她们因为她们的排期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们仍然需要等许多年才能拿到绿卡。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因为应该给她们她的丈夫得绿卡的排期(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们为她再一次上诉移民局要求他们重新以她丈夫的排期日期审她与孩子的案子。在多次电话与电子邮件沟通以后,我们的要求终于被允许了。二零零八年二月我们收到了移民局改正了的I-130批准。这次排期定在了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已经到了!)。我们正在准备帮她们上交I-485(转永久居民身份申请)。很快她们的人生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关键字:婚姻绿卡 | I-130 | I-485 | 面谈
 

 

一家四口终于团聚在美国:一位中国客户的经历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四口。丈夫在美国一直在等待家人也从中国出来与他一同定居美国。这个案子在美国大使馆耽误了很长时间。尽管我们跟大使馆询问了多次,仍无进展。我们决定控告外交部意图是想迫使政府开始审理这个案子。在纽约上诉了联邦法庭以后,我们跟美国检察官办公室(US Attorney’s Office)一起为客户的家人获得了面谈的机会,最终他们的案子通过了。二零零八年四月,我们的客户从纽约肯尼迪机场与我们通了电话,告诉我们母亲与儿女已经平安到达了美国。他们终于一家团聚了!

 

关键字:美国外交部 | 联邦法庭 

 

 

K-1女士另嫁

  一位客户用K-1签证近入美国,但她没有在90天内申请身份。因为她被未婚夫遗弃,她就留在美国又与另一位美籍男士结婚,我们替她申请I-130为她准备了当充分有利的婚姻证,很快得到I-130批准,我们现在正提出送交领事馆签证程序,希望尽快替她拿到绿卡。

 

关键字:K-1签证 | I-130 | 绿卡

 

 

非法入境与美国公民结婚

  一位从罗马尼亚来的客户请了我们,帮他办理移民签证。签证申请是由他美国公民的太太提出的,已经获得通过。由于该客户非法进入美国,也没有资格以245(i)条款申请调整身份,所以移民局要求他回到罗马尼亚,通过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安排他到布加勒斯特的美国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试。该客户与太太有一个美国公民的孩子,我们精心策划并组织了材料,说明如果不批准该客户返回美国,将给他太太和孩子造成极端的困难。我们于2008年1月28日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了材料,我们客户的签证面试被安排在2008年10月28日。该客户按时前去布加勒斯特的美国领事馆面试,并提交了我们为其准备的601豁免申请 。布加勒斯特的美国领事馆将申请转到了维也纳美国领事馆的监察办公室以作决定。2009年4月14日我们很高兴地听到该客户拿到了10年绿卡,并正准备回到美国与家人团聚。

 

关键字:国家签证中心 | I-601豁免 | 极端困难 | 245(i) | 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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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I-130申请的受理时间要多长?

答:移民局处理/审核I-130申请的正常时间为3到6个月不等。在美国本土递交的I-130申请会根据需要分发至美国五大移民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或地方办公室(Local Office)进行审核批复。期间,呈请人(Petitioner)可能收到来自移民局的:最终决定;或者补充材料的要求(如果需要更多材料)。

 

 

问:我如何收到有关我案子的通知? 

答: 移民局会将通知寄到您I-130申请表上的美国地址。

 

 

问:如果我的案子超过6个月还没有收到新消息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案子超过6个月没有答复,您可以联系移民局(USCIS)询问案件进展。对于长期停滞的申请,建议咨询移民律师以防耽误申请。黄唯律师事务所拥有综合60年为客户办理移民申请的经验,可以通过与移民局的交涉,为您加快I-130申请进度。

 

 

问:移民局批准了我们的案子之后接下来怎么办? 

答:您的I-130申请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您的案子移交给国务院的移民签证中心(NVC)受理。领事馆签证程序处理完毕后,移民签证部会直接与您在中国的亲属联系并安排面签。

 

 

问:身份证明,经济担保,或者体检报告等的资料什么时候准备? 

答:移民签证中心裁决您的亲属是否有移民资格的时候会要求提供这些资料。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国务院的签证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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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联系我们的律师,拨打(216) 566-9908与我们讲述您的处境。不论何时您联系我们,我们都会尽快给您回复。我们的员工讲多种语言,包括中文(普通话和广东话)、朝鲜语、西班牙语、阿尔巴尼亚语、俄语、塔吉克语、法语、菲律宾语、土耳其语、乌兹别克语、晤鲁都语、旁遮普语、信德语、普什图语、北印度语、葡萄牙语。今天拨打电话就能和与讲您母语的客户代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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