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唯律师事务所的八位律师,处理过成千上万的移民案件,在移民事务领域有着综合6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团队精通各类移民法律、满足客户所有的移民需求,在黄唯律师的带领下,公司获得无数客户的信赖、社会的认可及各种重大奖项。
黄唯律师事务所的八位律师,处理过成千上万的移民案件,在移民事务领域有着综合6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团队精通各类移民法律、满足客户所有的移民需求,在黄唯律师的带领下,公司获得无数客户的信赖、社会的认可及各种重大奖项。
黄唯律师事务所的八位律师,处理过成千上万的移民案件,在移民事务领域有着综合6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团队精通各类移民法律、满足客户所有的移民需求,在黄唯律师的带领下,公司获得无数客户的信赖、社会的认可及各种重大奖项。
黄唯律师事务所的八位律师,处理过成千上万的移民案件,在移民事务领域有着综合6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团队精通各类移民法律、满足客户所有的移民需求,在黄唯律师的带领下,公司获得无数客户的信赖、社会的认可及各种重大奖项。
海外移民签证
海外移民签证以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为目的,俗称第三包第四包。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是中国唯一办理美国移民签证的机构。申请人需在具有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之后,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递交签证费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国家签证中心在审核材料后,会通知申请人赴广州美领馆面试的具体时间。中国大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向国家签证中心递交相关材料。
黄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多位资深移民律师与专家的国际型移民律师的律师,凭借先进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全美国范围快速帮助客户办理海外移民签证相关申请。为方便客户亲临咨询,我们的办公室分别设立在克利夫兰(Cleveland)、哥伦布(Columbus)、底特律(Detroit)、纽约市(New York City)。我们的客户来自于俄州的克利夫兰、哥伦布、阿克伦(Akron)、辛辛那提(Cincinnati)、托雷多(Toledo)、戴顿(Dayton)、纽约市和密歇根(Michigan)州、亚特兰大(Georgia)、迈亚密 (Florida)以及全美各地。
海外移民签证
海外移民签证可以基于亲属申请或工作/职业申请。签证申请人在其I-130或I-140(个别例外)批准通过后,接到来自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完成递交签证费及相关的材料过程。
成功案例代表
中国人申请I-140获批
2011年夏末,我们签了一个申请移民工作签证的合同。这位客户是中国公民,目前作为研究员就职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的一家制造企业。早在2009年6月我们就代表她的雇佣公司帮她递交了非移民员工的I-129申请。现在这位客户想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为外国员工申请移民的第一步就是递交I-140,我们在2011年10月就完成了这一步。不到一周的时间,申请就被批准了。现在我们的客户可以合法调整身份成为绿卡持有人。感谢Francis Fungsang律师和律师助理团队的努力。
I-130
F先生是地道的中国公民。 他在1994年未经边境检查进入美国,并从此就留在了这边。他当初是因为强制绝育而逃离中国并在美国寻求政治庇护。他在1994年8月申请了政治庇护但在1998年被移民法官拒绝。他被要求自愿离境。 1999年移民上诉委员会拒绝了F先生的上诉,因为他没有及时递交文件。2001年4月7日,F先生的姐姐帮她申请了I-130并获批。
2015年F先生找到我们想在姐姐的申请基础上调整身份。我们的团队努力与移民上诉委员会合作对他的递解诉讼进行重新开案以便他可以根据245I章节规定申请绿卡和身份调整。 我们专业的团队顺利进行了开案并终止了递解诉讼,随后为F先生向移民局申请了身份调整申请。这个案子由我们的律师Fabiola Cini主办。
美国公民跳过K-1和K-3签证而通过境外申请将中国爱人带到美国
Bob是地道的美国人,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中国女人。两位就这样远程交流了一段时间。 随后他向她求婚并找到我们想合法带她入境。USCIS 给美国公民的未婚妻/夫提供K1签证,给公民的配偶提供K-3签证。 我们本来计划给他女朋友申请K-1签证,但是突然Bob发邮件给我们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了,他要去中国跟她结婚。
等他结完婚回到美国后,我们重新审视他的选择。 他有两个选择:1)递交移民签证申请I-130 ,然后在她等待绿卡的过程中再帮他申请K-3签证,这样她可以先入境。2)直接在中国领事馆递交I-130申请并等待批准,然后她就可以直接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入境。
虽然K-3签证是很好的一个想法,但是实际操作并不简单。我们在考虑了程序和等待时间后决定用第二个办法,因为第二个办法所需的时间其实跟等待K-3的时间差不多。
印度人以非法身份生活16年后终获绿卡
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生活了16年的这位印度客户来我所寻求帮助。他的爱人是合法永久居民(LPR,即持有绿卡),于客户在一起11年并育有两子,孩子都是美国公民。虽然他们举行了传统的婚礼仪式,但是从来都没有在美国正式合法登记。客户的父母是美国公民。
客户告诉我们他之前有过递解令,害怕进行任何跟移民相关的申请。他还告诉我们2001年他就申请了劳工证,但是这家公司从来都没有帮他申请外国员工移民申请I-140.在看过他所有的资料后,我们告诉他根据美国移民法(INA)245i, 他有资格申请调整身份, 我们需要帮他重新开案并终止递解令。 INA 章节245i是一项法规,这项法规保护那些在2001年4月31日前申请了签证或劳工证的受益人,使他们在不用回母国的情况下在美国申请绿卡。
客户的LPR爱人和公民父母都帮他申请了I-130.父母的I-130在不用面见的情况下获批,而爱人的申请在跟移民局面见后获批。由于爱人只是合法永久居民,所以客户在245i身份的基础上在申请绿卡之前必须要等排期。排期到了后我们立即成功的向首席法律办公室递交请求让他们协助我们共同递交开案和终止递解申请以便我们向移民局申请身份调整。
不幸的是,就在我们成功开案并终止递解令的时候,家属申请的签证排期却退后了。无奈之下客户的爱人申请了N-400并归化入籍,这就意味着客户的I-130申请就可以升级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受益人。客户的爱人一拿到入籍证,我们就申请了I-485调整身份,在递交申请后的2个月后客户被安排了面见,并顺利在面见结束的三个月后拿到了绿卡。
沙特阿拉伯妇女赢得重新开案并通过规划入籍的丈夫获得绿卡
来自沙特阿拉伯的M女士与绿卡持有者结婚了。他们一起育有三个出生于美国的孩子。
不幸的是M女士有着很久的移民程序。她之前申请过政治庇护,但是被拒绝了。她被放到了法庭程序并被要求递解。就在这时,也就是2008年她找到了我们。她当时处境比较紧张,但是还是有希望的:他的爱人还有一年就可以归化入籍。
我们需要争取时间。我们向移民申诉委员会递交了上诉,但是很不幸被拒绝了。然后我们又向第六巡回法庭上诉,又被拒绝。但是令人开心的是她的爱人获得了公民身份并代表她递交了I-130. 我们随后通过这个I-130 向移民申诉委员会要求给M女士重新开她递解程序的案子以便她可以通过爱人来获取绿卡。
经过那么多次的失败,这次BIA终于同意开案。我们在移民法庭帮她终止了递解程序然后向移民局递交了绿卡申请。我们洛杉矶办公室的Rebecca Tseng律师陪他们去了圣贝纳迪诺的调整面见。经过这么多坎坷和这么长时间,Tseng 律师说面见进行的非常顺利,移民官没有问M女士任何关于之前案子的问题。他只要求看移民法官授予的终止递解的信件。
一天后M女士收到了她的绿卡。M女士等了这么多年,但是她和爱人从来没有放弃。这么多年生活在惶恐之中,M女士终于成为了永久居民。
俄国女士逾期居留、再婚、努力留在美国
E女士来自俄罗斯,她来到我们办公室想咨询关于她移民案子的事情。 她当时是以J-1签证入境美国的,随后与美国公民结婚。 她爱人随后替她申请了绿卡。她已经申请I-130(亲属移民申请)和I-485(身份调整申请)。但是不幸的是在面见的时候,USCIS不相信她。 另外,她承认她对于婚姻状况说谎了。之后没多久她就离婚了,并被放入递解程序。在这个递解程序过程中她雇佣了律师来代表她。然而这个律师的建议并未见效,她被要求自愿离境并申请上诉。当时她不知道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不离开美国的会受到民事处罚。她没有离开美国,但遇到并嫁给了她的人生伴侣,所以也没法离开了。尽管丈夫是美国公民使她有权利申请绿卡,但是她面临着严重的结果。我们分析了各种可能性,觉得是时候控制情势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我们为她申请重新开案和终止递解程序,请求移民法官的酌处权。同时,我们还递交了I-765工卡申请并在65天后获得批准。她的案子还在继续,我们正在等待法官的决定,但是我们相信她的案子会成功的。
美国公民跳过K-1和K-3签证而通过境外申请将中国爱人带到美国
Bob是地道的美国人,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中国女人。两位就这样远程交流了一段时间。 随后他向她求婚并找到我们想合法带她入境。USCIS 给美国公民的未婚妻/夫提供K1签证,给公民的配偶提供K-3签证。 我们本来计划给他女朋友申请K-1签证,但是突然Bob发邮件给我们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了,他要去中国跟她结婚。
等他结完婚回到美国后,我们重新审视他的选择。 他有两个选择:1)递交移民签证申请I-130 ,然后在她等待绿卡的过程中再帮他申请K-3签证,这样她可以先入境。2)直接在中国领事馆递交I-130申请并等待批准,然后她就可以直接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入境。
虽然K-3签证是很好的一个想法,但是实际操作并不简单。我们在考虑了程序和等待时间后决定用第二个办法,因为第二个办法所需的时间其实跟等待K-3的时间差不多。